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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营造农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

编辑:中国农业网 来源:中国农业网 更新于:2018-3-30 阅读:

乡村振兴战略指出,建设法治乡村,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当前,增强农民法治观念,推动农村全面树立法治意识,为农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作为农业大省,黑龙江省正在扎实推进。

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近期,黑龙江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精心设计、创新形式,在全省农村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农村建设。活动中各地依托农村(垦区、林区)现有基础设施,加大法律图书角、法治宣传栏等建设,每个乡镇将设立一个法治辅导站,每个行政村(屯)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或法律知识电子阅览显示屏。活动中法律工作人员将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向农民宣讲法律法规知识,围绕农民增收、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涉农涉法涉诉事件,开展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农村“法律大集”活动;发挥农村广播站、县级电视台等媒体的法治宣传作用,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民法律素养;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农村依法治理水平。

推进依法治村,安达市卧里屯镇保国村为全省做出了表率。保国村将民主法治建设摆在全村工作的重要位置,将创建活动与组织建设相结合,成立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保国村在全村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依法治理,开展平安创建,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保障了全村治安和社会稳定。保国村始终坚持推行村务公开民主议事,特别是在资源发包、集体资产处置等涉及群众集体切身利益的事项,村党总支都要事先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再组织实施,确保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

保国村紧密结合本村生产、生活、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依法治理措施。村子里建立了专门的调解室,坚持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及时解决本村各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实现了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有效预防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村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推进农业法制建设,创新监管方式,黑龙江省涉农工作正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记者从省农委了解到,2017年,黑龙江省已全面推行农业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通过机选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并在黑龙江农业信息网开设“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将随机抽查工作全程公开,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同时推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各地、各部门对本部门作出的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都在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进行公示。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确保“双公示”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全面和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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