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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离“敢保能赔”有多远

编辑:人民网 来源:人民网 更新于:2019-6-21 阅读:

一是部分地方政府干涉保险公司经营。“大灾之年,某些保险公司面临‘赔破’之虞,就找到地方政府,开会商定赔偿比例。县里派干部一村一村地做农民工作,不按合同约定赔偿。某省农业保险公司年初提出投保再保险,省里认为‘浪费资金’,拍胸脯承诺财政资金会兜底。结果当年保费收了6.8亿元,应赔款支出11亿元,省里东拼西凑只给出2亿元,还有2亿多元应赔未赔,最后吃亏的是农民。”业内人士举例说。

二是农险项目招投标需要进一步阳光操作,防止权力寻租。

三是遏制部分地方截留保费、拖欠保费补贴的行为。“中央、省级保费补贴是在经营年度结束后到位的,某些地方市县一级管理部门会从中截留。国内某农险公司一年保费收入十几亿元,3年累计被拖欠保费竟达7亿多元。”业内人士举例说。

“管理部门在农险业务中的权力边界和角色定位,是指导者、监督者,而非参与者、主导者,这一点要明确,管理部门要有市场意识、法治观念、契约精神。”庹国柱说。

农险补贴机制也有待“精细化”管理。

有些种粮大省,由于省财政拿不出足够的保费补贴,无法获得中央配套补贴,很多地区农险承保面积都是按“指标”给到部分农户手里。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三级财政补贴占农险保费80%左右。种粮大省、大市、大县,往往是地方财政收入的“穷弟兄”,这种情况下,中央财政补贴缺乏差异化的做法,会拉大各省农业保险差距,甚至挫伤部分省份发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需要完善因地制宜的补贴政策。

农险市场也需要进一步规范。

专家指出,农险是政策性业务,对承办机构的网点、人员素质等提出较高要求。“目前在一些地方,一县之内十来家公司竞争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报价混乱。”庹国柱说,国外成熟的做法是,一省之内最多两三家公司做农险。我们不妨探索以“共保体”的形式开办,合理确定各公司业务份额,理顺市场秩序。

此外,当前各公司仍对农险业务经营情况开展利润考核,引发基层的惜赔、拖赔行为。应参考银行业对“三农”、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做法,提高对该项业务“薄利”甚至“亏损”的容忍度,推动形成对“三农”“敢保、能赔、愿赔”的保险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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