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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编辑:新浪财经 来源:新浪财经 更新于:2020-1-17 阅读:

1月13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2020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强化研究试验源头监管,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试验单位进行全程监管,确保试验材料可追溯。强化育种制种源头监管,对种子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全覆盖监管,截断非法种植的源头。强化进口监管,对进口转基因生物全程管控。

方案要求,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制种亲本和种子来源的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方案要求,对种子企业的育种材料及相关育种基地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严防非法转基因育种。对制种基地开展拉网式排查,查早查小,加大种子下地前和苗期检测力度,春耕备耕前和种子收获季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对种子市场、经营门店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加大抽检力度,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销售。

2020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2019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强度、增加抽样检测密度、提高违规查处力度,监管成效明显显现。为做好2020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强化制度执行力为主要抓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厉打击非法研究、试验、制种、经营、种植、加工和进口等行为,确保各项管理制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落地生根,促进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和应用健康发展。

(一)抓重点。突出春耕备耕、秋收冬种、制种售种等关键时节;突出研发单位、育种制种企业和加工销售企业等重点对象;突出东北粮食生产区、西北西南种子生产基地、南繁试验基地和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等重点地区。

(二)控源头。强化研究试验源头监管,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试验单位进行全程监管,确保试验材料可追溯。强化育种制种源头监管,对种子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全覆盖监管,截断非法种植的源头。强化进口监管,对进口转基因生物全程管控。

(三)促协同。进一步织密监管网络,建立省市县(区)联合监管机制,推动省际协同监管。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科教、种业及其他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协调配合,加大农业农村与公安、海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联合监管。

(四)强支撑。加大对市县(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支持、指导和检查;加大基层快速检测设备的配置;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执法监管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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