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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达36.0%,提升3%

编辑:网易 来源:网易 更新于:2020-12-4 阅读:

近日,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举办数字乡村发展论坛,发布《2020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报告》。报告显示,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总体水平达36.0%,较上年提升3个百分点。

该报告评价工作由农业部市场与信息化司会同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共同开展,是第二年发布评价报告。与上年相比,参与县域数量稳步增加、数据质量明显提升,共有2329个县(市、区)的有效数据参与评价,基本实现涉农县域全覆盖。

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总体水平达36%

经综合测算,2019年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总体水平达36.0%,其中东部地区为41.3% ,中部地区为36.8% ,西部地区为31.0% 。

分省份看,高于全国发展总体水平的有13个省份,其中,浙江省在全国处于明显领先地位,发展水平为68.8%,上海市和江苏省分居第二、第三位,分别为51.0%和47.7%。

从县域看,发展水平排名全国前100的县(市、区)平均发展水平为69.2%,排名全国前500的县(市、区) 为52.5%。发展水平超过60%的县(市、区)有122个,占比为5.2%;处于30%-60%的有1453个,占比为62.4%;低于30%的有754个,占比为32.4%。高于全国发展总体水平的县(市、区)有1192个,占比为51.2%。

另外,报告显示,

·全国县级农业农村信息化管理服务机构覆盖率为75.5%

·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财政总投入182.1亿元

·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社会资本总投入478.5亿

·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达23.8%

·全国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农产品交易总额的比重为10.0%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水平为17.2%

·行政村电子商务站点覆盖率达74.0%

·“雪亮工程”行政村覆盖率为66.7%

·应用信息技术实现行政村“三务”综合公开水平为65.3%

·县域政务服务在线办事率为25.4%

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新亮点频出

从省级层面来看,河北、辽宁、江西、河南等多个省份配套出台了相关文件,江苏已将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纳入乡村振兴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浙江正在积极争取。从县域层面看,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排名全国前500的县(市、区)平均发展水平从2018年的45.1%增长到2019年的52.5%,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

信息化向基层基础快速延伸。随着4G和光纤网络在农村地区有效覆盖的不断扩大和电信普遍服务的深入推进,2019年全国县域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8.9%,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为73.5%、68.2% 、65.9%,总体差距较小。数字化为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数字化能力和水平奠定了基础。现代信息技术让党务、村务、财务更加透明公开。“雪亮工程” 成为平安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农村电子商务基础条件持续改善,农村电子商务站点和益农信息社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农业农村信息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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