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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编辑:法制网 来源:法制网 更新于:2020-6-19 阅读:

6月10日至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重庆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

当执法检查组来到重庆市江津区一家高粱产业园时,这里的场景让执法检查组成员感到几分惊喜——虽然仍有两三处小山丘一样的地块零散分布,但除此之外的集中连片高粱地,也有着几分华北平原耕地平坦广阔的模样。

在进行宜机化改造前,这里大多是坡耕地。几年前,当地在坡度较小的区域采取缓坡化改造,在坡度较大的区域采取梯台式改造。宜机化改造后,高粱种植在这里已经可以实现全程机械化。

“重庆市将农业机械化工作纳入‘三农’补短板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已经走出了一条具有丘陵山区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执法检查组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白玛赤林在检查时强调,贯彻实施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农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推动将法律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

重庆市属于典型的丘陵山区,耕地面积3677万亩,其中15度以上的坡耕地占51%,单块耕地面积在一亩以下的占80%以上。在这样的土地条件下,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难度可想而知。

“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必须同步解决农村土地整治问题。”重庆市副市长李明清在作情况汇报时说。

在农业机械化推进过程中,重庆经历了“以机适地”到“以地适机”思路的转变。

前些年,重庆采用了“以机适地”的思路来发展丘陵地区农机化。为此,重庆大力发展微耕机。微耕机的运用大幅度提升了农机化水准,但随着时间推移,微耕机已不能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需要。

执法检查组在江津区黄庄现代粮油科技示范园区检查时,工作人员介绍说,以前是“以机适地”,经常出现一种情况,就是一台机器可以用在这块土地,但却不能开到另外一块地里,工作效率会很低。现在是“以地适机”,让土地来满足大中型农机作业的需要。

近年来,重庆在全面推进浅丘平坝地区农机作业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采取“小变大”“短变长”“陡变平”“弯变直”“互联互通”和土壤培肥熟化等技术措施,集中连片开展“改地适机”,加快向坡耕地、“鸡窝地”等农机作业禁区“进军”。

截至2019年,按照宜机化、水利化、生态化、田园化、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七化”要求,重庆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135万亩。同时,完成农田宜机化改造50万亩,整治后的宜机化耕地平均新增面积3%至5%,实现了“100%的地块机器能自如穿梭、100%的作物机械操作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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