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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编辑:法制网 来源:法制网 更新于:2020-6-19 阅读:

“重庆‘以机适地’和‘以地适机’方面的工作都很到位,我觉得这个经验对于我国很多地方都可以适用。我们不能在提到机械化的时候就喊‘大机械’,也要考虑到因地制宜推广微型机械。”执法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龙庄伟说。

促进农民多元化增收

值得注意的是,对土地进行宜机化改造有一个前提——把分散在农民手中的土地集中连片流转。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支持和保护农民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组织区域化、标准化种植,提高农业机械的作业水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区域化、标准化种植为借口,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因此,重庆市在宜机化改造前,就在思考并落实一件事情——不仅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还要让农民获得更多收益。

6月11日,执法检查组到重庆圆桂农机股份合作社检查农机服务工作情况时了解到,该合作社已经成为稻谷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专业合作社,可以为农民提供“订单式”服务。

重庆圆桂农机股份合作社理事长周元贵告诉执法检查组,除了为农民提供农机服务,还鼓励农民入股。

“我们实行产量保底,打个比方,我们划定了亩产900斤的标准,如果亩产低于这个数,我们来给补齐。如果超过这个数,超出的部分,我们按照比例和农民分红。这样的话,农民是‘旱涝保收’,我们是通过农业机械化来降低成本,算是双赢。”周元贵说。

执法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德印说,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紧密围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来进行,“全国多地农机股份合作社在探索过程中,为农民提供全链条或者单个环节的服务,你们也可以围绕这个体系来做,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还要尽可能地给农民更多优惠”。

在重庆市的推动下,土地流转面积由2004年的不到200万亩增加到2019年的1530万亩,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300万亩,规模经营集中度达到37.5%。

一批适合丘陵山区的先进适用农机具的广泛应用,不仅让大量农民从繁重的农业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还进一步缩短了劳动时间、降低了生产成本,农村生产力得到明显提高。重庆市农业劳动生产率由2004年的0.76万元/人提高到2019年的4.4万元/人,增长4.8倍。全市第一产业劳动从业人员由2004年的800万人减少到2019年的530万人,增加非农就业270万人,促进农民多元化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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